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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雇人排队引发“鲍师傅”商标之争 专家建议早注册、早使用、早维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8    来源:央广网    浏览次数:895    评论:0
导读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企业的商标战略和相关实施策略。对于商标,企业应尽可能早注册、早使用、早维权,尽早在全品类进行注册,而且要考虑到中国、欧洲、美国等目标市场的商标;尽可能多使用,增加商标的曝光率;尽可能谋求行政或者司法保护,相关的保护记录有助于该商标成为一个著名商标乃至实名商标。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网红糕点店“鲍师傅”前不久又出事了,武汉媒体调查发现,有一家挂着“鲍师傅”招牌的糕点店雇人排队,制造生意很火爆的假象。事件曝光之后,武汉市工商部门也展开调查,发现涉事挂有“鲍师傅”招牌的糕点店字号名称是武汉市江汉区创新食品经营部。为了提高整个店铺的知名度,它雇佣多人排队,造成客人很多的假象,误导其他消费者购买。
 
  而一家“鲍师傅”出了问题,却引来了两家企业的声明担责。5月22日,涉事店面所属企业,一家注册有“鲍师傅”餐饮服务品牌的北京易尚餐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网上就此事发布道歉声明,称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这只是一家店的行为,不代表其他店。而5月24日又有一家所谓的“鲍师傅”出来揽责,这一家是成功注册了“鲍师傅”糕点产品商标的公司,名字叫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它发表声明表示这是旗下加盟店所为,涉事的“鲍师傅”是山寨侵权店。到底谁才是“鲍师傅”?一个是注册了餐饮服务品牌,一个是注册了糕点产品商标,一个图片商标,一个文字商标,从法律法规而言,两家企业名字都叫“鲍师傅”,但注册内容和经营范围不太一样,这两家到底谁真谁假?怎么判定?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制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解释,这涉及到反不当竞争、商标侵权、企业的名称权和他人在先注册商标权的冲突问题。首先雇人购买,就是虚构交易量,虚假宣传使人做出错误判断。这在《反不当竞争法》第六条是一个禁止性行为,应当受到查处。一般是处以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营业收入超过5万元,将被处以5倍以下的罚款。其次,一般情况下商标是分类注册,如果“鲍师傅”注册食品类的商标和他人不在同一类,就不存在商标侵权;如果在同一类或者是使用别人相同商标或者近似商标,就是商标侵权。再者,现在是有一个企业名称,又有一个注册商标,且注册商标在企业名称出现之前已经注册,此时字号和注册商标发生冲突如何认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企业应该限期更名。另外,一个是图形商标,一个是文字商标,如果在同一类,需要判断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判断,一是从整体感官,二是从主要部件,三是从普通消费者注意力来看是否容易引起混淆。
 
  这两家“鲍师傅”最大的区别在于一家是注册了糕点商标的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它们只有“鲍师傅”三个字,只开直营店,全国现有30家门店;另一家北京易尚餐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有一个叫鲍海兵的糕点师傅,公司是从该糕点师傅那买来的商标,这家公司表示,该公司的“鲍师傅”一方面有糕点师傅的头像,另一方面有拼音,同时还有“鲍师傅”三个字作为餐饮类商标,有300多家加盟店。一个是糕点类,一个是餐饮类,到底谁对?
 
  邱宝昌表示,这家公司拥有的商标是图形文字的组合商标。但它在使用过程中并没有用这个商标,而是用图形中的核心部分——“鲍师傅”三个字作标识。而另一家公司是先注册的,虽然在不同的品类,但它只注册了三个字“鲍师傅”。消费者的一般消费习惯只会认为是“鲍师傅”,不会去想“鲍师傅”是中国字还是图形。从这点来说,注册在后的图形商标经营者,很可能对注册在先的纯文字“鲍师傅”商标经营者所有权人构成侵权。
 
  目前,在天津和杭州两地,鲍才胜即注册了糕点商标的“鲍师傅”公司赢得了官司,并且当地的山寨“鲍师傅”被判停止使用“鲍师傅”字样。但是从市场来看,依然有很多真假“鲍师傅”存在消费者身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如何避免陷入纠纷?
 
  邱宝昌表示,应该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某一类的商标,例如餐饮业、糕点类,能够多注册些相同类或者相似类的商标。既要有文字的,又要有组合的,还应有声音商标等。一方面,经营者应该选择商标注册,可能会涉及更多费用,但为了企业发展,还是应注册商标。另一方面,企业要注重维权,当商标权受到侵害,要积极调查取证,进行起诉,在全社会形成对知识产权的尊重。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表示,企业应该建立健全企业的商标战略和相关实施策略。对于商标,企业应尽可能早注册、早使用、早维权,尽早在全品类进行注册,而且要考虑到中国、欧洲、美国等目标市场的商标;尽可能多使用,增加商标的曝光率;尽可能谋求行政或者司法保护,相关的保护记录有助于该商标成为一个著名商标乃至实名商标。
 
关键词: 商标,中国,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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