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刚公布从2016年8月1日到2017年7月31日期间进口的越南查鱼、巴沙鱼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第14次行政复议(POR 14)的初步结果。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初步结果,对两家强制应诉企业的税率分别为每公斤0美元和每公斤1.37美元。自愿应诉企业的税率为每公斤0.41美元,全国税率为每公斤2.39美元。该税率远远低于第13次行政复议的税率。
此前,根据第143次行政复议的终裁结果,作为第13次行政复议的唯一强制应诉企业,越南盖趟(Gò Đàng)股份公司被征收每公斤3.87美元的反倾销税,同时对越南其他企业征收同样的反倾销税,并成为有史以来最高的税率,比之前的第12次行政复议税率增加了4.6倍。
越南水产加工与出口协会和越南查鱼出口企业已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从而要求美国工商会提出关于POR13的正确及合理的税率。预计,2019年1月,美国工商会将公布关于第14次行政复议的终裁结果。但初步结果被视为越南查鱼出口美国市场的积极信号。
据越南水产加工与出口协会的统计,截至2018年6月底,越南查鱼对美国的出口额达1.96亿美元,占越南查鱼出口总额的19.6%,较2017年同期增长11.6%。(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