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403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添加剂标准及规格》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修改加工助剂等提交的安全性资料:新设立加工助剂相关定义,放宽加工助剂新规申请及香料新规申请应提交的安全性资料范围。
2.删除面类用碱剂的生产标准。
修改α淀粉酶及β-胡萝卜素的成分规格。α淀粉酶的制造菌株增加插入了Rhizomucor pusillus的α淀粉酶基因的Aspergillus niger。新设定β-胡萝卜素的定义及纯度试验中残留溶剂的标准。
3.修改L-谷氨酸钠等4种添加剂的CAS号。
4.已取消指定的Capsaicin等20种合成香料物质增加到[表2]取消指定的添加剂目录中。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