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周(10.15 -10.19),韩国、日本和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分别发布针对食品的政策和通报。以下从国外进口政策措施、违规通报两方面进行说明。
一、国外进口政策措施
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制定草案
10月12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424号公告,拟制定《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
日本拟修改清凉饮料水的规格标准
10月17日,日本发布《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的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拟修改清凉饮料水的标准。对于矿泉水类以外的清凉饮料水,修改砷检出试验使用的砷标准溶液和砷标准原液的配制方法。
欧盟从食品添加剂清单中删除没食子酸辛酯等2种物质
018年10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 2018/1481,修订条例(EC) 1334/2008附录和盟法规(EU)No 231/2012的附件中没食子酸辛酯和没食子酸十二酯相关内容。
韩国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
10月1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74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部分内容如下: 1.修改、增加植物性原料的分类;食品可用原料目录中增加6种水产品。2.强化微生物卫生指标菌的标准、明确规定了水产品的致病菌适用对象。3.新设、修改霉菌毒素的标准。
印度发布进口豆类中草甘膦的最大残留限量
2018年10月12日,印度食品和标准局(FSSAI)发布File NO.1-1771/FSSAI/imports/2018号文件,暂时采用食品法典关于豆类中草甘膦的最大残留限量。
二、出口违规通报
2018年9月中国出口韩国食品违反情况(9月汇总)
资料来自韩国食药监局官方网站,出口阶段违反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均作返回出口国或废弃处理。
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2018年第41周)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18年第41周通报中,欧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有5例。我们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出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不要使用转基因食品原料,注意冷冻产品的温度控制,规避出口风险。
2018年10月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10月18日更新)
近日日本厚生劳动省更新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通报我国多批次食品不合格。本次涉及产品有冷冻煮贝加工品、生食用冷冻切块金枪鱼和冷冻虾类等食品。
2018年10月美国FDA自动扣留我国食品情况(10月16日更新)
据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消息,近日,美国FDA更新进口预警措施(import alert),对我国多种产品实施自动扣留。我们提醒出口企业,对于出口产品要严格按照出口国的要求进行产品出口,要积极配合进口国进行检查,不使用农残兽残的食品原料,保证食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产品被扣留的风险。
2018年8月印度拒绝我国1家食品企业进口
2018年10月12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发布8月份拒绝进口食品清单,其中涉及我国1家食品企业。公司名称为:SUIFA FOOD CO. LTD. ;产品为口香糖(5条装);拒绝进口原因为未确认硫酸灰分、还原糖参数等。我们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出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确保出口食品达到出口国合格要求,规避出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