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发出的关于展开咨询的文件指出,食品接触材料(FCM)是与食品接触的所有材料,包括包装、厨具和餐具,以及专业食品制造、准备、储存和分销中使用的材料。FCM还可包括可预见地与食物接触的物品。
通过制定FCM安全一般原则以及标签、合规性文件和可追溯性规则,目前食品接触材料法律为FCM提供了统一的合法欧盟框架。换句话说,欧盟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的法律为保护人类健康和消费者利益提供了基础,并确保了FCM投放市场时在内部市场的有效运作。
咨询将成为欧盟委员会对欧盟食品接触材料立法评估的一部分。该评估旨在评估当前欧盟食品接触材料立法框架的目的符合程度,按预期交付,同时有望发现当前立法带来的意外影响或问题。此外,评估将显示FCM立法的目标和工具是否仍然具有相关性和连贯性。
评估中将考虑从咨询中收到的反馈意见。一旦完成FCM立法评估,欧盟委员会将公布所有咨询活动的概要报告。
上个月,慈善机构CHEM Trust对公众咨询表示欢迎,其评论表示,欧盟在FCM领域的法律基本上无效,因为它们没有充分保护公众健康。因为包括纸张、卡片、墨水和胶水在内的多种材料尚未经过欧盟统一的监管;但是,如果像FCM塑料一样确实存在统一的法律,那么监管力度还不够。
CHEM Trust过去曾报道过,浸出致癌化学品的有色餐巾、双酚A(BPA)污染的披萨盒,以及含有持久性PFAS化学品的微波爆米花包装,这些化学品都会在血液中积聚。根据CHEM Trust的抗议,早在2016年10月,欧洲议会就批准了一份关于监管制度的非常关键的报告。
关于欧盟法律框架,食品接触材料的一般要求载于框架法规1935/2004。法规2023/2006中描述了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的良好生产规范(GMP)。
欧盟还有针对特定材料的规定:陶瓷、再生纤维素薄膜、塑料、再生塑料以及活性和智能材料。食品接触材料转移到食品中的成分的量不得超过安全水平(这称为迁移)。 因此,在接触过程中,材料中超过安全水平量的化学物质不得从迁移到食物。
最全面的措施是欧盟关于塑料材料和与食品接触的物品的第10/2011号条例。该法规直接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概述了塑料FCM的组成规则,包括建立允许用于制造塑料FCM的物质清单,为每种物质指定一个特定的数字。第10/2011号条例规定了塑料材料的规格和合规性,以及使用的限制。限制包括迁移限制,规定允许迁移到食物中的最大数量。物质从塑料到食物的总迁移量不得超过60毫克 / 千克食物。
由于回收在制造业中越来越普遍,回收塑料可能被未知物质污染,因此欧盟法规282/2008规定了再生塑料的法规。
此外,如果没有具体的欧盟立法,成员国可以制定国家措施。例如,欧洲没有针对纸张和纸板、金属、玻璃或印刷油墨的具体措施。因此,一些成员国在这方面有自己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