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沈抚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承检机构:
根据我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安排,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部署开展 2019 年第一批省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辽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部署开2019年第一批省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doc
根据我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安排,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部署开展 2019 年第一批省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抽查对象
本次省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包括开关插排插座、消防应 急照明产品、外卖打包盒等 12 种产品。
二、任务安排
经公开招标,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4 家检验机构承担 2019 年第一批省级产 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具体实施时,各承检机构按照附件《2019 年第一批省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表》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承检机构应依据《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辽宁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的通知》(辽质监函〔2014〕36 号)等规定,分产品制定风险监测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产品分析、监测项目及风险分析、采样及检验方法、风 险评估方法、预算、时间进度安排等内容。方案须经省局产品质 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各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风险监测任务并确保工作质量。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时,须经省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同意,方可进行调整。每月的30日前要向省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报 送监测工作进度。
(三)如承检机构在买样中出现异常情况需要处理的,各相关市局要做好配合工作。
附件:2019年第一批省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表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