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8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8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个体经营户熊华年销售的老黄瓜(抽样日期:2019-2-20),克百威检出值为0.046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武汉老百信农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豇豆(抽样日期:2019-2-22),灭蝇胺检出值为2.8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汉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