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改革过渡期间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和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经营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16〕585号),现将我局收到的在我省经营食盐批发的大连齐澺制盐厂、浙江临安三和园竹盐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告知信息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下载:
1- 大连齐澺制盐厂
6- 宜宾丰源盐业有限公司
7- 中盐福建盐业有限公司
9- 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
10- 山东寒亭第一盐场有限公司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