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粮食加工品共4类食品17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蛋制品1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79批次、饮料64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6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京山欣和欧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正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皮蛋(生产日期/批号:2019-02-25),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0CFU/g、150000CFU/g、<10CFU/g、 80000CFU/g、<1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 CFU/g, M=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荆门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