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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十六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24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38    评论:0
导读

本次共抽检流通环节食品2131批次,涉及流通环节经营主体529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13373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23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蜂产品1批次,糕点1批次,酒类3批次,肉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调味品1批次,饮料3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兽药残留、金属等元素污染、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

  为保障深圳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流通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检流通环节食品2131批次,涉及流通环节经营主体529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13373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23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蜂产品1批次,糕点1批次,酒类3批次,肉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调味品1批次,饮料3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兽药残留、金属等元素污染、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饼干2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2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
 
  3.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蛋制品2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34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铅。
 
  6.共抽检豆制品6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方便食品2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共抽检蜂产品61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
 
  9.共抽检糕点22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霉菌。
 
  10.共抽检罐头2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1.共抽检酒类12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
 
  12.共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冷冻饮品2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粮食加工品29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其他食品1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6.共抽检肉制品11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
 
  17.共抽检乳制品8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8.共抽检食糖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9.共抽检食盐1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0.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1.共抽检蔬菜制品15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铅。
 
  22.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3.共抽检水产制品9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4.共抽检水果制品14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二氧化硫残留量、苋菜红。
 
  25.共抽检速冻食品2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6.共抽检糖果制品9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7.共抽检特殊膳食食品21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镉。
 
  28. 共抽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9.共抽检调味品11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30.共抽检饮料124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蛋白质。
 
  31.共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1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1,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3,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4《2019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检项目》。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有关信息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在选购、存储食品时应注意:
 
  一是购买包装食品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二是购买食品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按照标示使用方法加工食用。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标签标示中的“食品适用人群”,散装食品注意适量购买,妥善贮藏。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安全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   1.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4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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