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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9期食品安全(总局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情况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13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76    评论:0
导读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调味品等3类食品133批次样品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调味品等3类食品133批次样品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指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期抽检的103批次粮食加工品均为合格样品;抽检的6批次水果制品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的24批次调味品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哈尔滨新世纪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锦绣华城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北珍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夏珍枸杞,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牡丹江龙江好日子强农商贸有限公司西八分店销售的标称牡丹江市祥源调味品酿造厂生产的祥源豆瓣酱,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和销售、召回、下架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5月8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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