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豆制品、保健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3类食品17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超范围食品添加剂、致病微生物等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超范围食品添加剂问题
1.铜陵县西联乡恒韵购物城经销的安徽月亮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月亮茶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2.亳州金色华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经销的豆干(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3.安庆市世纪华联超市有限公司玉琳分店经销的安徽光林蛋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林二姐豆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二、致病微生物问题
安徽永生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霍山石斛胶囊,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铜陵、安庆、阜阳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铜陵、亳州、安庆、阜阳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