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共四大类29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212次,不合格批次2次;饼干1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8批次,糕点26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武汉市洪山区老皮蔬菜商行销售的豇豆(抽样日期:2019-04-01),灭蝇胺检出值为7.4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湖北省赤壁市家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角豆(抽样日期:2019-03-27),灭蝇胺检出值为2.3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汉、咸宁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