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9年6月28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GS@sai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4.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邮编100082。请在信封注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附件:1.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