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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6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12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45    评论:0
导读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酒类、豆制品等5大类食品243批次样品,发现豆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6批次,主要涉及微生物指标、其他指标问题、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酒类、豆制品等5大类食品243批次样品,发现豆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6批次,主要涉及微生物指标、其他指标问题、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5类食品243批次样品。其中,肉制品41批次,合格40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60批次,合格59批次,不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1批次,合格20批次,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56批次,合格54批次,不合格2批次;酒类65批次,合格64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1.章贡区味鲜酱菜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南昌味齐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剁大蒜辣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高安顺泰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高安市泓裕食品厂生产的豆腐乳(发酵型豆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峡江县隆得堡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江西丰城市罗山高峰食品厂生产的豆豉(发酵型豆制品),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微生物指标问题
 
  1.高安市双惠批发超市销售的、标称高安市万家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灯笼椒泡凤爪(酱卤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南城县万家福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抚州市红土地葛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葛根粉(淀粉),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其他质量问题
 
  1.抚州市临川区鹏泰百货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江西安石坊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江西醇五十二度液态法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告知并通报本省当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环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产品控制和原因排查;督促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同时下架相关商品等手段控制风险。目前,已对部分相关违法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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