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类食品样品2批次,抽样检验结果项目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水果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样品各1批次,其中检出水果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乐业县佳佳旺超市销售的标称“沧州市金鹏商贸有限公司百盛果品蜜饯厂”生产的“阿胶枣”样品(商标:誉朗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07-08,规格:252克/袋),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54g/k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35g/k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市、县(市、区)市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