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4类食品17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铅(以Pb计)、酸价(以脂肪计)、蛋白质、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兴义市胖子冰淇淋速冻食品坪东店销售的标称贵州北冰洋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布丁雪糕,蛋白质、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二、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大方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云南顶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米果果,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三、贵州富万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麦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焙烤马铃薯薯片(孜然味),经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麦爽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对于不合格食品涉及省外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食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责成相关市(州)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毕节市、黔南州、黔西南州等市(州)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食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