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和酒类6类食品18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污染物、质量等指标。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污染物指标问题
克拉玛依市盛势工贸有限公司纯净水厂生产的魔力康饮用纯净水,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问题
新疆新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火锅牛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9.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