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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25期食品安全(省级局分担)监督抽检情况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17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50    评论:0
导读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9大类食品65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合格样品64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9大类食品65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合格样品64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规定,个别项目不合格,其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0批次、乳制品20批次、饮料39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冷冻饮品3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蔬菜制品13批次、水果制品13批次、蛋制品6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1批次、糕点9批次、豆制品8批次、蜂产品7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238批次,均为合格样品;粮食加工品11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酒类5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桦川县凯丰超市销售的标称龙岩市广味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肉条(香辣味)(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2-22),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同江市莲花河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同江市莲花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酒(生产日期或批号2016-7-16),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海伦市国忠酒业经销部销售的标称黑龙江村夫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村窖1999(白酒)(生产日期或批号2012-2-18),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四)哈尔滨市阿城区河畔丽景小蚂蚁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星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粱烧白酒(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6-22),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五)哈尔滨嘉润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达市米香缘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水磨年糕(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1-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和销售、召回、下架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成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食品情况。
 
  特别提示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或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06月17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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