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9年省局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蛋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水果制品、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乳制品、蔬菜制品、酒类、水产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共13类食品112批次样品,其中1批次不合格饮料,具体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蛋制品食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8批次、豆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5批次、饮料28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8批次、糕点10批次、乳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酒类8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肉制品8批次、粮食加工品7批次,其中检出1批次饮料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大通店销售、标称为青海省七里寺天然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七里寺饮用天然矿泉水,经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发现,其中界限指标-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界限指标-锶检出值为0.182mg/L,产品明示标准0.20 mg/L—0.57 mg/L。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