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以下简称抽检)饮料、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蛋制品等7类食品20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5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饮料102批次,不合格8批次。餐饮食品1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7批次,水果制品20批次,糖果制品12批次,蛋制品9批次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周至县楼观山泉饮品厂生产的18.9L/桶饮用纯净水,亚硝酸盐检出值为0.019mg/L,标准规定为≤0.005mg/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西安绿硒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8.9L/桶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CFU/250mL,3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蒲城县赵云梅桶装水经销部销售的标称蒲城县雨星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8.9升/桶雨星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CFU/250mL,2CFU/250mL,3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陕西龙峪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8.9L/桶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 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5.蒲城县孙镇常乐饮料厂生产的18.9升/桶常乐温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1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6.富平碧源饮水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8.9L/桶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6 CFU/250mL,2 CFU/250mL,0 CFU/250mL,0 CFU/250mL,0 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富平县沁宜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8.9L/桶沁宜源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CFU/250mL,14CFU/250mL,36CFU/250mL,0CFU/250mL,11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8.富平县鼎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8.9升/桶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11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西安、渭南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西安、渭南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