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省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云南澄江莲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旅游藕粉(颗粒型)(抽样编号为GC19000000004030053)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8年12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成都市好来屋量贩家居百货有限公司双流店,对标识为“云南澄江莲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玉品莲心+图形”的“旅游藕粉(颗粒型)”(生产日期为2018-09-01;规格型号:200克(25克×8包)/盒)进行监督抽样,并委托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经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GB 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玉溪市市场监管局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明当事企业生产日期为2018-09-01的“旅游藕粉(颗粒型)”,规格200克(25克×8包)/盒,共生产15件,于2018年9月7日将上述“旅游藕粉(颗粒型)”全部调拨到昆明仓库,再发往成都进行销售。
(三)玉溪市市场监管局监督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当事企业于2019年1月8日发布《召回公告》,共召回275盒,存放于企业仓库内,其余205盒(含抽检)已销售给消费者,故无法实施召回措施;召回的275盒“旅游藕粉(颗粒型)”已于2019年3月5日进行销毁。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