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罐头,酒类,肉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2类95批次,全部合格。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14批次,餐饮食品39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0批次,糕点1批次,罐头4批次,酒类5批次,肉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调味品3批次,饮料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特此公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