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蔬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等14大类食品31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合格样品30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规定,个别项目不合格,其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3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批次、饮料55批次、罐头4批次、冷冻饮品7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蛋制品3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糕点64批次、豆制品13批次、蜂产品8批次、食用农产品87批次,均为合格样品。淀粉及淀粉制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尚志市宝兴果菜批发广场关键豆腐摊床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和氏淀粉制品厂生产的肥羊粉(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4-6),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哈尔滨市松北区果婆婆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胜利面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湿粉皮(肥羊粉)(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4-14),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哈尔滨市松北区果婆婆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秦家冷面加工部生产的马铃薯粉条(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1-22),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和销售、召回、下架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成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食品情况。
特别提示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或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6. 饮料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
7. 罐头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
10.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
11. 蛋制品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
12.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
14. 糕点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
15. 豆制品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
16. 蜂产品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
17.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