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省昆明市盘龙区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企业销售的ST菠菜(抽样编号为GC19000000004030280)
(一)抽检基本情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于2019年3月13日在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白云分店对ST菠菜进行抽检。经查,昆明家乐福超市白云店共购进ST菠菜5㎏,现场取样2.294㎏。2019年3月29日,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
(二)盘龙区市场监管局对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白云分店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如下:1、责令企业停止销售不合格ST菠菜,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现场调查该批ST菠菜已经销售3.94公斤,上一天剩余0.48公斤,当天销售了3.94公斤,剩余的1.54公斤企业做报损处理。2019年4月2日,盘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到该店,并要求该店对该批次ST菠菜进行召回。该店于2019年4月2日当天对该批菠菜进行召回,召回范围为全昆明家乐福所有门店,截至日期为2019年5月2日。
(三)盘龙区市场监管局后续采取措施如下:盘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按照违法事实及相关法律依据于2019年4月2日立案查处: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2元。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无。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六)该批次不合格样品相关信息已通报当地农业部门。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