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第十四届天然产物创新与发展论坛(NIC2019)暨天然成分产业发展论坛在第十九届世界制药原料中国展(CPhI China)同期举办,来自各领域的专家与企业代表共同探讨行业热点、把脉发展趋势,吸引了超过150余名企业代表参会。
孟冬平副会长为大会致辞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孟冬平副会长为大会致辞。她表示,近年来,国际天然健康市场蓬勃发展,提取物产业出现了很多新现象、新问题,产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今年5月,美国威胁将对价值约3000亿美元中国输美产品加征25%关税,部分植物提取物产品被列入名单,中国作为全球提取物出口第一大市场,将面临新的挑战,需要我们高度关注的同时,夯实内功,规范行为,增强竞争力。2019年,工业大麻话题备受关注,也在全球迎来“淘金”热潮,各项资本开始角逐,其发展何去何从值得企业深思。本次论坛是商会特别为企业搭建的交流平台,期望通过与一线专家的交流与对话,为行业发展助力,为企业献策指导。
会议现场座无虚席
与会专家分别就各自关注的焦点与企业代表进行分享。
医保商会植物提取物分会理事长
重庆骄王天然产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成文
演讲题目:从紫杉醇和辅酶Q10的发展历程对大麻产业在中国的发展提几点建议
张成文理事长分析了工业大麻与紫杉醇、辅酶Q10的相似性特征,从结构、分离技术的相似性到发展历程的相似性,对时下炙手可热的工业大麻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对大麻产业的发展提出建议,强烈呼吁推动国家法规出台,构建产业发展技术集群,成立全国性行业协会,通过分工和自律保证行业良性发展。
湖南农业大学教授 曾建国
演讲题目:植物提取物的“原料产业”之路
曾建国教授详细梳理了植物提取物的发展情况,从植物提取物的术语、发展历程、市场法规入手,重点提出植物提取物作为“大健康”产业中药原料,应用范围广泛,具有巨大发展前景。同时,他还对行业的发展提出核心建议,制定植物提取物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目录。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大中华区健康科学部及中心实验室总监 单宇龙
演讲题目:新型保健食品-膳食补充剂国际法规要求,风险评估及解决方案
单宇龙博士分享了美国、欧盟对膳食补充剂的定义,以及各自不同的监管体系和相关法案,重点介绍了《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和国外供应商认证项目(FSVP),对植物提取物进入美国市场给予指导。此外,他还分析了NSF全球审核中发现的工厂存在的十个高风险,对于中国企业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中药部主任
植物提取物分会秘书长 于志斌
演讲题目:2018年中国植物提取物出口情况及产业发展思考
于志斌主任分享了2018年我国植物提取物出口数据,包括主要市场、前十大品种、十强企业等,分析了行业现状,对未来发展趋势提出自己的看法。对于植物提取物产业如何能够获得资本青睐、提取物企业如何获取核心竞争力、如何利用商会平台广泛宣传等,为企业提供了诸多建议。
论坛上,孟冬平副会长正式发布了2019年植物提取物团体标准的立项名单。
立项的团体标准有:
蝙蝠蛾被毛孢菌丝体提取物
刺五加提取物
当归提取物(修订)
甘草流浸膏
甘草酸
甘草酸胺
甘草酸二钾
甘草提取物粉
甘草酊
甘草甜味素
光甘草定
葛根提取物
枸杞多糖
枸杞糖肽
猴头菇提取物
黄芪提取物
L-鼠李糖
灵芝孢子提取物
芦根提取物
绿茶提取物
蒲公英提取物
桑叶提取物
石斛提取物(水提)
西洋参提取物
盐酸小檗碱
叶黄素酯
蛹虫草提取物
余甘子提取物
2015年,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提出培育发展团体标准;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新《标准化法》,新修订法律的最大调整是在标准分类中,除原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外,增加了团体标准,赋予团体标准法律地位。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2019年1月,国家标准委、民政部联合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又进一步明确了团标制定和管理的具体要求。我国标准化体系日益完善,已逐渐形成“强制性标准守底线、推荐性标准保基本、行业标准补遗漏、企业标准强质量、团体标准搞创新”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