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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4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31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69    评论:0
导读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17大类食品23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17大类食品23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滑县双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顶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紫薯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9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6,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许昌市胖东来超市有限公司生活广场销售的1批次面包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8.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

  3.鄢陵县东宝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昆明乡仔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五香鹅翅,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1000CFU/g、18000CFU/g、20000CFU/g、23000CFU/g、28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息县杨店乡玲玲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韭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1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延津县惠家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菠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2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浚县屯子镇家天下春霄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濮阳市方美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方橙味蛋糕,丙二醇检出值为3.50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0g/kg。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郑州市金水区杨凤花胡辣汤店销售的1批次油馍头,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5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延津县福缘生活广场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5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新乡、焦作、鹤壁、濮阳、许昌、信阳、滑县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019年7月30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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