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3类食品25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氧乐果、二氧化硫残留量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阳云岩沈文兰生鲜便利店销售的黄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贵州省思南县青杠坝幸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糟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铜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