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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2019年第3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09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52    评论:0
导读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食糖、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七大类食品,共计抽检96批次样品,其中2批次不合格。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食糖、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七大类食品,共计抽检96批次样品,其中2批次不合格。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15批次,其中2批次不合格;蛋制品5批次,全部合格;食糖9批次,全部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13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11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10批次,全部合格;饮料33批次,全部合格。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天津市滨海新区热卖聚鑫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中康华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淀粉不合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天津市津南区宏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食用玉米淀粉不合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企业所在辖区宁河区、滨海新区、津南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应规定进行处理。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08月08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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