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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31号(关于进口印度辣椒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12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422    评论:0
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共和国商业与工业部出口检验委员会关于印度辣椒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条件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检验检疫要求的印度辣椒粕进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共和国商业与工业部出口检验委员会关于印度辣椒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条件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检验检疫要求的印度辣椒粕进口。现将《进口印度辣椒粕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7月2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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