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权威发布 » 卫健委 » 正文

关于印发2019年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标准 跟踪评价工作方案(二)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13    来源: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浏览次数:295    评论:0
导读

为做好2019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8〕1081号)要求,结合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特殊膳食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省级协作组工作方案的函》(苏卫疾控〔2019〕29号)、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粮食及粮食制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函》(京卫食品〔2019〕16号)相关安排,省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2019年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标准跟

各市(行署)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省疾控中心:

  为做好2019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8〕1081号)要求,结合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特殊膳食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省级协作组工作方案的函》(苏卫疾控〔2019〕29号)、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粮食及粮食制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函》(京卫食品〔2019〕16号)相关安排,省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2019年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1908/13/21531.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