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绿色食品“10大名品”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绿色食品“10大名品”和“10强企业”“1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方案(送审稿)》原则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三个10”评选管理办法分别从评选的组织方式、评选类别、申报条件、评选程序、评选指标、表彰奖励、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和细化。
“10大名品”评选围绕茶叶、花卉、蔬菜、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山地牧业(重点为肉牛业)、特色水产产业,将评选类别分为花卉、蔬菜、中药材和名优农产品品牌(茶叶、水果、坚果、咖啡、山地牧业、特色水产)四类,每类评选10个品牌。奖项设昆明市绿色食品“10大名花”“10大名菜”“10大名药材”“10大名优农产品”四项。“10强企业”和“10佳创新企业”评选主体为从事茶叶、花卉、蔬菜、水果、坚果、中药材等产品生产,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生产过程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具有自主有效的注册商标和明确的包装、标识的企业。不区分产业领域,根据申报类别取前10名,授予昆明市绿色食品“10强企业”或“10佳创新企业”荣誉证书,并按照每户3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