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7类食品27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6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和其他指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木垒县东城冯氏醋酱厂生产的酿造食醋(调味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巴州库尔勒飞机场路东望飞路南侧B区16号的新疆卡利布达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饮料不合格。分别为:1.阿比亚提果味饮料(黑加仑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2.阿迈提水蜜桃味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3.阿比亚提果味饮料(椰果粒饮料),菌落总数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其他指标问题
(一)沙湾县艾再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酿造食醋,生产日期分别为2019年4月25日和2019年05月01日,均为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库尔勒丰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谷氨酸钠和呈味核苷酸二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6.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 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