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8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临高江南市场王月影摊位销售的猪肉,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儋州那大中兴农贸市场金花鸡鸭摊销售的老母鸡,检验项目多西环素(强力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琼海嘉积王虎光鸡摊销售的鸡肉,检验项目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万宁广百佳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鲜活乌鸡,检验项目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