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4号),涉及我省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19年第24号)涉及天猫大门口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江苏省苏州大门口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华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状元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苏州市虎丘区市场监管局对苏州大门口贸易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苏州大门口贸易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状元糕10箱(10公斤),已全部销售,销售金额260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经营企业配合生产企业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因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且已消费完毕,故无法召回。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