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以下简称抽检)食用农产品、罐头2类食品20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201批次,不合格6批次。罐头1批次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商洛市永家乐商贸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乌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19μg/kg。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分公司销售的四季豆(豆类蔬菜),克百威检出值为0.03 mg/kg,标准值为 ≤0.02 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杨凌)。
3.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世纪大道第二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鸡胸肉,甲硝唑检出值为233μg/kg。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4.富平县家电摩托王国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家天下购物广场南韩店销售的芹菜(叶菜类蔬菜),克百威检出值为0.074 mg/kg,标准值为 ≤0.02 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杨凌)。
5.富平县家电摩托王国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家天下购物广场南韩店销售的大青菜(叶菜类蔬菜),啶虫脒检出值为1.39 mg/kg,标准值为 ≤1 mg/kg;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检出值为0.19 mg/kg,标准值为 ≤0.1 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杨凌)。
6.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景泽园购物广场销售的圆茄子(茄果类蔬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037mg/kg,标准值为 ≤0.02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杨凌)。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商洛、西安、咸阳、渭南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