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天润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家乐福五香味豆干”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2018年7月25日在河北保龙仓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谈固店抽检的生产日期为2018-05-05的“家乐福五香味豆干”(抽样单编号为:GC18000000001731585,标称生产单位为重庆市天润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监督抽检报告中显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二)2018年8月27日,原北碚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重庆市天润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生产日期为2018年5月5日、规格90g/袋的“家乐福五香味豆干”一共生产了138件(规格:90g/袋×60袋),合计8280袋,由物流公司负责运往天津和鄂州(天津仓85件、鄂州仓53件),河北保龙仓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谈固店的不合格产品来自天津仓,销售单价2元/袋。
(三)重庆市天润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在说明中提出:在收到报告的第二天,就通知家乐福(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架召回了该批次产品,召回4576袋,其中4570袋已就地销毁处理,6袋送往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符合GB2712-2014标准要求。
(四)执法人员对库存生产日期为2018年8月12日的“家乐福五香味豆干”进行了抽检(抽样单编号:DC1850651110011),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符合GB2712-2014标准要求(检验报告编号:2018-02SS083249)。在检查现场,重庆市天润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了该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检验结果合格。
根据执法人员现场收集的资料及日常检查的情况,重庆市天润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从进货查验、生产投料、生产过程、出厂检验、销售等环节都做了详细的记录,对关键控制点也进行严格的控制。2018年5月5日该批次“家乐福五香味豆干”在出厂检验时,产品检验结果是合格的。同时,重庆市天润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从鄂州仓召回的同批次6袋产品送往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符合GB2712-2014标准要求。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