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保署日前表示,将不再批准声称草甘膦会致癌的警告标签。
中科院遗传与发育研究所生物学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姜韬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草甘膦研究的深入和广泛,证据越来越强化草甘膦对人类不致癌的科学结论。”
美环保署对草甘膦进行多次安全性评级
“美国环保署是根据2017年12月12日发布的厚达216页的草甘膦致癌性评估报告作出这个声明的。”姜韬说。
美国环保署负责监管农药使用情况,2018年是除草剂草甘膦按美国联邦法律规定的所有注册农药至少每15年审查一次的最后一年,因此,在2017年12月12日,美国环保署农药项目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草甘膦问题的修订文件:致癌潜力评估。
自草甘膦注册使用以来,美国环保署对草甘膦进行了多次安全性评级。1985年将其列为C组化学品——可能的人类致癌物,当时的依据是出现了小鼠肾脏肿瘤。
1986年,科学咨询小组评估草甘膦的致癌潜力后建议,将其分类到D组化学品——不可归类为对人类有致癌性。
“到了1991年,美国环保署的致癌性同行评审委员会根据新的数据,将草甘膦列为E组化学品——证据表明对人类为非致癌性。2015年9月,癌症评估审查委员会把草甘膦列为‘不太可能对人类是致癌的’。”姜韬说。
然而,2015年3月,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宣布:对5种有机磷杀虫剂和除草剂进行评估,确定草甘膦可能是致癌物(2A组)。
很快,2015年11月,欧洲食品安全局又确定草甘膦不太可能对人类造成致癌危害。2016年5月,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卫组织农药残留会议得出结论:草甘膦不太可能通过暴露和饮食对人类造成致癌风险。
“当美国国家毒理学计划工作组成员查看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的综述中采纳的数据时,该小组不同意其观点,认为其方案缺陷会产生有问题的结论。”姜韬说。
不让加州的错误做法左右联邦政策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2017年曾做出决定,要求农药必须贴上标签。
但美国环保署署长安德鲁·惠勒最近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在环保署确信草甘膦无致癌风险后仍要求在产品上贴上不准确标签,这一行为是不负责任的。我们不会让加州的错误做法来左右联邦政策。”
加州环境保护局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8月12日发表了仓促的声明作为回应,辩解称,是根据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草甘膦对人类有可能致癌”的结论,从而要求把草甘膦列为需要标识的可能致癌物。
“根据美国宪法,联邦法律高于州法律,两者冲突,则州法作废。因此,除非加州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否则就要无条件调整,取消草甘膦致癌性标示。”姜韬说。
“根据美国法律对农药管理的规定,美国环保署的这个决定有效期是15年。15年后可以根据新的科学证据进行调整或不调整。”姜韬说,美国环保署的这个决定对草甘膦的正常使用无疑是正面的。目前,除了法国、瑞典等极少数国家受到国际癌症研究机构有缺陷结论的影响,以我国为主要供应商的国际草甘膦产业一直基本是正常的。
拜耳公司对此表示,美国环保署的声明符合该机构以及其他全球领先的健康监管机构过去40多年来所得出的科学结论,即按照产品标签使用草甘膦除草剂是安全的,草甘膦不具致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