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89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冷冻饮品、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糕点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8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连云港保真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金宝店销售的标称泗洪县裕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心双黄蛋雪糕,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海州区洪门社区戴记商行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文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夹心海苔(炒米)和芝麻夹心海苔2批次产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徐州鸿基伟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徐州新和康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糖姜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四、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泰州济川东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康禹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纯德食品厂生产的九制陈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五、苏果超市有限公司集庆西路连锁店销售的标称南京迎宏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南京江洲食品厂生产的麻辣锅巴(油炸型膨化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南京购好百货超市有限公司岔路口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汤司令食品饮料厂生产的绿豆糕和绿豆糕(夹心)2批次产品,霉菌不符合食品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盐城市亭湖区众润堂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盐城市味中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头,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3、 合格产品信息.xls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