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这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2019年5月7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永川区张仲文水果经营部(以下称当事人)销售的沃柑(抽样单编号为:GC19000000003332815)进行了抽检,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丙溴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19年5月30日,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至2019年5月30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于2019年5月7日购进的36kg沃柑已全部售完。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检验不合格的沃柑是当事人于2019年5月7日从重庆优鲜良果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购进,购进数量36公斤,单价15元/公斤,购进金额540元。当事人保留有供应商营业执照和购进票据。销售均价16元/公斤,获销售收入576元,涉案货值金额576元,违法所得36元。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