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前夕,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省生产、经营及餐饮环节的月饼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截至目前,全省共抽检月饼160批次,其中在合肥、安庆、宣城市的生产环节抽取月饼样品15批次,在合肥、阜阳、芜湖的流通环节抽取月饼样品116批次,在合肥、阜阳、六安、马鞍山、宣城、安庆、黄山市的餐饮单位抽取月饼样品29批次。经检验,160批次月饼样品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样品检验合格率为100%。
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9年版)》中月饼产品的检测要求,本次检验项目主要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富马酸二甲酯、 苏丹红I-IV、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等多个指标。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附件: 1、糕点(月饼)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