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糕点(月饼)84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3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糕点(月饼)8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仙桃市南城易购超市销售的标称仙桃市王牌食品厂生产的果仁苏式月饼(烘烤类·热加工)(生产日期/批号:2019-07-11),酸价(以脂肪计)检验值6.8mg/g,标准规定≤5mg/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仙桃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019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