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月饼专项监督抽检61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现将专项监督抽检结果公告如下: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食品整治办[2009]5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月饼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大肠菌群、富马酸二甲酯、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霉菌、纳他霉素残留量、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6日
中秋月饼消费小贴士:
1、 标签信息要齐全,“9+” 要素不可缺
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 ) 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产品标准代号等 9 大项目,以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在超市、商店等正规食品销售场所(渠道)销售的月饼,其标签应包含上述信息。不要购买食用无标签或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遮盖、补印、篡改标签的产品。
除了食品标签,有的月饼还会提供食品营养标签。其中,营养成分表至少应标出 5 个要素(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的含量。
消费者可根据营养素参考值和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食用,特别是老人、儿童、肠胃功能弱者,不宜过量食用。
2、配料顺序有讲究,致敏信息勿漏读
月饼是由小麦粉等谷物粉或植物粉、油、糖(或不加糖)等为主要原料制成饼皮,包裹各种馅料加工而成。
由于月饼品种繁多,制作饼皮和馅料的配料种类不尽相同。
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要求,食品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都必须在配料表中注明,并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的加入量,依次从高到低顺序逐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 2% 的配料可不按照递减顺序排列。
此外,配料中若含有可能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及其制品,如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等,厂家可以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易敏人群在挑选或食用月饼时需注意仔细查阅配料表,以及配料表邻近位置是否有提示信息。
3、生产日期要细看,保质期限需注意
正规渠道销售的月饼,包装上会清晰标示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国家规定,当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标示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时,例如月饼礼盒中含有多种口味的月饼或同时含有其他食品,其外包装上标示的生产日期应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外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应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计算;也可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贮存条件不可少,保存得当品质佳
按照法规要求,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示贮存条件,贮存条件的标示形式有:
请置于阴凉干燥处;常温保存,开封后需冷藏;具体的温湿度条件等。按照贮存条件保存月饼,可保证其在保质期内的特有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