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加强对节令性食品安全的抽检监测,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省市场监管局对月饼开展专项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月饼样品18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8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德州市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德林饼业门市部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夏津县华鼎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月饼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淄博市张店根沣便利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淄博志鹏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苏式)月饼中菌落总数、霉菌项目不合格。淄博市周村周萍蛋糕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山东贡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黑芝麻月饼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潍坊市全利来王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极品五仁月饼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
目前,我局已收到潍坊市全利来王子食品有限公司提出的异议申请。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的通知》(市监食检〔2018〕48号)文件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异议处理期间,不得停止履行法定义务,应当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产品原因并进行整改。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月饼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3. 本次检验项目说明.doc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