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0日,澳大利亚农业部发布《2019进口食品控制指令》(以下简称《指令》),新的《指令》替代了《2001进口食品控制令》,并且与《2019进口食品条例》生效日期一致,于2019年10月1日生效。
《指令》将进口食品根据风险等级进行了分类,对各类食品明确了定义和进口要求,并且列出了风险食品和自新西兰进口的风险食品清单以及需要提供官方卫生证书的食品清单。
一、食品分类和定义
澳大利亚将进口食品按照风险等级分为:风险类食品(risk food),监视类食品(survellience food)和合规协议类食品(compliance agreement food)。按照进口食品的类型和风险程度不同,其检疫方式和检验频次均不同。风险类食品是指经澳新食品标准局建议,具有潜在危害的中高级风险的食品。合规协议类食品是指进口商与澳大利亚政府建立协议的食品。除风险类和合规协议外的其他食品,称为监视类食品。
二、风险食品清单
风险类食品需严格按照食品检验计划(Food Inspection Scheme)进行抽样、检验和分析,但属于合规协议类的风险食品豁免此要求。风险类食品共计25种,详细品类见表1。
表1 风险类食品
三、自新西兰进口的风险食品清单
自新西兰进口的风险食品清单有4类,分别为:牛肉;牛肉制品;即食木薯片和海藻(仅棕色)。这4类产品必须按照食品检验计划进行检验和分析,合规协议类风险食品豁免此要求。
四、必须提供认可的国外官方证书的食品清单
风险类食品中的牛肉;牛肉制品;生乳酪;生肉干、生香肠、生的可涂抹香肠的即食肉类;人乳和人乳制品以及来自新西兰的牛肉和牛肉制品必须提供认可的国外官方证书。
五、结语
澳大利亚按照风险程度对进口食品实施分类监管,可有效的利用资源,控制风险,确保食品安全。提醒出口澳大利亚的食品企业,应根据食品类别,及时了解出口要求,符合食品检验计划,确保产品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