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营养学会(CNS)营养科研基金有14年历史,最近两年从基金发放到支持范围上有更大飞跃。CNS营养科研基金是为引领学科和人才发展,促进科技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2019年共有5个不同支持方向组成的营养科研专项基金,持续支持营养科学和技术领域的项目研究。
第十四届营养科研基金第二批,中国营养学会-飞鹤体质营养与健康研究基金、全民营养科研基金(原:中国营养学会-益海嘉里营养与安全研究基金)2019年度招标公告发布如下:
(一)中国营养学会-飞鹤体质营养与健康研究基金
中国营养学会在飞鹤乳业支持下设立的“中国营养学会-飞鹤体质营养与健康研究基金”,旨在推动中国人体质与营养健康研究,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
1、资助范围
本基金支持与中国人体质、营养与健康相关的基础理论研究、临床研究、营养学及健康知识宣教等项目,不支持产品开发研究或与产品直接相关的项目。
2、2019年优先资助方向
(1)婴幼儿体质分类及其判定标准、依据
(2)中国婴幼儿(母乳喂养条件下)生长发育特点研究
(3)妊娠期糖尿病营养需求及管理
(4)基于中医理论的牛、羊乳功能作用
(5)现代医学,传统医学,Alternative Medicine(替代医学)在健康管理中的作用及贡献研究
3、资助金额和项目实施周期
(1)基金资助额度为每项人民币10-20万元;
(2)受资助项目执行期为1年,最多不超过2年。
4、申请者条件
申请者应为申请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隶属于科研院所、大学、医院或其他有关营养、食品科学等的专业机构,具有独立承担研究课题的能力。
(二)全民营养科研基金
中国营养学会与益海嘉里依托联合发起并创建的区域食品营养创新平台,将原有的“中国营养学会-益海嘉里营养与安全研究基金”更新为“全民营养科研基金”。该基金旨在通过支持针对特定人群开展健康营养效益的临床研究以及科技扶贫,改善居民营养健康状况,提升我国营养科研原始创新能力。
1、资助范围
围绕《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策略和重大行动,以提升全民营养供给能力为目标,资助膳食、营养及健康之间关系的研究,重点资助特定人群/特定区域的营养学研究项目,包括营养现状、营养需求和营养干预等研究。
2、2019年度支持方向
(1)老年人、糖尿病人、肿瘤康复期病人膳食营养(蛋白、脂质、碳水化合物或全营养)干预研究。(资助不少于6个项目)
(2)我国食物营养素成分库和生物活性物数据库的完善和更新,以及相关收集和检测技术的开发和创新。(资助1-2个项目)
(3)贫困地区学龄儿童营养状况调查及改善研究。(资助1-2个项目)
(4)营养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资助1个项目)
3、资助金额和项目实施周期
原则上每一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申请项目实施周期为24个自然月之内。如有特殊要求,需额外申请或说明。
4、申请者条件
申请者应为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申请者应为隶属于科研院所、高校、医院或营养学、食品科学等相关专业研究机构的专职人员,具有独立承担研究课题的能力。
申请者所在单位具有开展课题研究的硬件设施和基础条件,具有与申请内容匹配的研究队伍。
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1项课题。
鼓励青年学者和国外归国学者申请。
中国营养学会第十四届营养科研基金各专项基金申请方法及流程
申请者于2019年11月20日24点前,向中国营养学会相应部门递交所申请的专项基金电子版(访问中国营养学会基金申报系统http://fund.cnsoc.org/选择对应基金线上申请;也可从中国营养学会官网www.cnsoc.org,点击“科研基金与奖励”—“***基金”,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者须将完整申请书Word版和PDF版的两个版本上传至申报系统,并下载添加水印的申请书,用于项目依托单位加盖公章。
详细《中国营养学会营养科研基金在线申报流程操作说明》请访问下方链接查看:http://fund.cnsoc.org/help/241910203.html。
申报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5621025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申请书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基金+申请者姓名”;纸质版(带水印)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于2019年11月20日-11月25日期间,通过快递寄送如下地址。未按期办理者,不予受理;电子版与纸版申请书均按期提交,且所提交电子版和纸版申请书内容一致者,视为有效申请。
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4号北京广播大厦1405
邮编:100022
收件人:
中国营养学会基金管理办公室,电话:010-83554781-826(中国营养学会-飞鹤体质营养与健康研究基金)
区域食品营养创新平台秘书处,电话:010-83554781-803(全民营养科研基金)
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执行起始时间,一律从2020年1月1日开始。
2、申请者所提交研究内容与已获得其他科研基金资助的项目相类似,不予受理和资助。
3、获资助者同期主持的基金项目不得超过1项;主持和作为主要参与者的基金项目不得超过2项。(*基金项目专指中国营养学会营养科研基金项目)
4、既往承担中国营养学会的项目没有按时完成或结题验收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者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如无正当理由者,该申请者或项目组主要成员提交的申请不予资助。
5、基金的申请和评审程序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程序进行。预计将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布资助结果。
中国营养学会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