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权威发布 » 海关总署 » 正文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3号(关于进口埃及新鲜椰枣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0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948    评论:0
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农业与土地开垦部关于埃及新鲜椰枣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合作谅解备忘录》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埃及新鲜椰枣进口。现将进口埃及新鲜椰枣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农业与土地开垦部关于埃及新鲜椰枣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合作谅解备忘录》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埃及新鲜椰枣进口。现将进口埃及新鲜椰枣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0月8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埃及新鲜椰枣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埃及新鲜椰枣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1910/10/21420.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