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96批次,涉及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调味品及蔬菜制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8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高港区小吴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常熟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三、灌云县侍庄街道何建青世纪华联超市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徐州欧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酪吐司,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四、标称连云港小巢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光庆寿司海苔,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五、标称海安思味特海苔有限公司生产的烤海苔,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如东县日用杂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南通海潮海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潮屋如東紫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沭阳县青岛路尹振君干货门市部销售的标称张家港市菊香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淮安市淮阴区宇桥味精厂生产的土鸡鸡精,谷氨酸钠及呈味核苷酸二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八、标称广州市信百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扬州顶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胡椒牛排酱,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