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19〕1416号),涉及我区1家个体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大街进前佳超市经营的韭菜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韭菜;生产日期:2019年6月11日;检验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检验机构:沈阳食品检验所。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大街进前佳超市共购进韭菜5公斤,无库存,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10元,监管部门已责令该超市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
二、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