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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3    评论:0
导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19〕1416号),涉及内蒙古1家个体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19〕1416号),涉及我区1家个体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大街进前佳超市经营的韭菜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韭菜;生产日期:2019年6月11日;检验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检验机构:沈阳食品检验所。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大街进前佳超市共购进韭菜5公斤,无库存,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10元,监管部门已责令该超市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

  二、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0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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