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17日电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獐子岛)17日晚间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公司活鲜海参采捕控制在严格的适捕规格和适捕时间下进行,以保证海参资源的可持续,因此不存在此前媒体报道中提到“涸泽而渔、透支收益”的情形。
近日,有媒体刊载《扇贝跑了海参顶?獐子岛为增添报表利润涉嫌违规采捕》的报道,称獐子岛存在伏季休渔期开展野生海参采捕举动,涉嫌违反《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中关于严禁在禁渔期内采捕特种海产品的规定。同时,獐子岛可能存在严重透支未来海参业务利润的情况。
对于深交所关注的獐子岛是否存在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严禁在禁渔期内采捕特种海产品规定的行为,獐子岛17日公告表示,历年来,公司以活鲜海参、加工海参两种形态对外销售,其中,用于活鲜销售的海参采捕可常年进行,用于加工销售的海参采捕主要是冬季大雪节气前后实施。海参繁殖期约在5-7月,产卵后即潜入岩间夏眠状态。公司活鲜海参采捕控制在严格的适捕规格和适捕时间下进行,以保证海参资源的可持续,因此不存在报道中提到“涸泽而渔、透支收益”的情形。
对于獐子岛是否存在报道中所述对海参资源进行破坏性采捕、严重透支公司海参业务未来利润的情形,獐子岛称,公司近几年海参的产量呈现稳定增长态势,2019年1-9月份已产出417吨,占2019年公司海参计划产量的66.7%。截至目前,公司所采捕的海参均是2019年计划收获的一部分,不存在报道中所述对海参资源进行破坏性采捕、严重透支海参业务未来利润的情形。
獐子岛2016年至2019年海参产量统计表 来源:獐子岛公告截图
此外,獐子岛还称,报道提到公司海参采捕违反条例规定、低价出售、透支公司利润的情况不属实,经全面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条例》中关于严禁在禁渔期内采捕特种海产品规定的情况,公司海参销售均以市场价进行销售。